我们是一家提供托管、技术支持、SSL 证书安装和域名注册服务的商业公司。本要约规定了我们与客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个人数据隐私政策。
“ONELAB 网络工作室”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运营商”)向任何个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以下简称“用户”)提供互联网付费业务、服务以及软件和其他软件产品(以下简称“服务”和/或“产品”)。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 395 条和第 387 条,本文件构成公开要约(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 396 条,用户在运营商网站上的注册系统内完成注册这一推定行为,即视为完全且无条件地接受(承诺)本合同条款。
1.1 运营商网站 —— 位于互联网地址 https://onehost.kz/cn/ 和 https://1host.kz/bill/ 的网站。运营商网站全天候免费向用户提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信息,并发布运营商的所有官方文件、资费标准等。
1.2 账户系统(计费系统) —— 位于运营商网站上的软件系统,包括信息计费系统和控制面板,用于用户远程订购服务、管理、更改和关闭服务、订购产品等。
1.3 控制面板 —— 账户系统中的 Web 界面,为用户提供全天候的以下功能:
1.4 订单 —— 用户通过控制面板发送并根据所购服务/产品账单支付的、以填写电子表格形式提交的正式申请。
1.5 个人账户 —— 运营商账户系统中记录用户支付所消费服务以及所订购产品费用的数据信息。
1.6 数据中心 —— 放置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并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专用场所。
1.7 个人数据 —— 记录在电子、纸质和(或)其他物质载体上的、与特定的或根据该信息可确定的个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信息。
1.8 非个人数据 —— 在买方查看广告单元以及访问安装有系统统计脚本的页面过程中自动传输的信息:所请求页面的地址、Cookie 信息、IP 地址、浏览器信息、来源页面地址(Referer)以及访问时间。
1.9 个人数据收集 —— 旨在获取个人数据的行为。
1.10 个人数据处理 —— 旨在对个人数据进行积累、存储、修改、补充、使用、分发、匿名化、屏蔽和销毁的行为。
1.11 个人数据保护 ——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数据及其保护法》所确定的目标,实施的一系列包括法律、组织和技术在内的措施。
1.12 Cookies —— 浏览器记录买方所访问网站数据的小型文本文件。Cookies 具有多种功能,例如允许买方在页面之间高效切换、记住其偏好,从而优化网站交互体验。它们还有助于确保买方在线看到的广告符合其兴趣。如果不使用 Cookies,将无法在网上商店购买商品,因为购物车的运行完全基于这些文件中的数据保存。例如,如果买方在网上商店选择了商品并放入购物车,然后跳转到新页面,若无 Cookies,该商品将无法保存在购物车中。
1.13 IP 地址 —— 在基于 IP 协议构建的计算机网络中节点的唯一网络地址,可用于确定买方的位置。网上商店不会追踪比城市和地区更详细的具体位置。
2.1 运营商承诺向用户提供其通过控制面板订购的、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和/或产品;用户则承诺接受这些服务和/或产品并支付费用。
2.2 服务和产品的清单、特性以及价格详见相应的服务和产品资费标准:
2.3 订购和提供服务、购买和使用产品的条件,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由运营商账户系统注册规则以及每项服务和/或产品的特殊条款确定。
2.4 隐私政策规定了卖方对个人数据承担的保密和确保隐私保护模式的义务。这些数据是买方在运营商网站注册和/或下订单购买商品时根据卖方要求提供的。
2.5 在本隐私政策框架下允许处理的个人数据,由买方通过填写运营商网站上的注册表单提供,包括以下信息:
2.5.1. 用户的姓、名;
2.5.2. 用户公司名称;
2.5.2. 用户的联系电话;
2.5.3.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2.5.4. 用户的地址。
2.6 上述未提及的任何其他个人信息(服务记录、使用的浏览器和操作系统等)也应妥善保存且不得泄露,本合同第 3.1.7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1 运营商承诺:
3.1.1 在用户满足运营商账户系统注册规则中描述的所有注册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在系统中为用户办理注册;
3.1.2 将用于访问个人控制面板的登录名和密码发送至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
3.1.3 为用户开设个人账户,并将从用户处收到的资金计入该账户;
3.1.4 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妥善提供用户通过控制面板提交订单所订购的服务和产品;
3.1.5 使用其计费设备对用户消费的服务和产品以及支付情况进行统计;
3.1.6 维护用户的个人账户,及时反映服务和产品费用的充值和扣款情况;
3.1.7 对在运营商账户系统注册过程中获取的用户信息保密,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本合同及其附件以及运营商网站上发布的保密协议规定的情形除外;
3.1.8 确保由运营商根据验收单据接管的用户设备的运行条件和安全性(仅适用于在用户设备上提供服务的情形);
3.1.10 开具服务和产品的付款账单;
3.1.11 为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用户开具税务发票,并根据用户要求开具服务/工作验收单;
3.1.12 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注明的其他义务。
3.2 运营商有权:
3.2.1 若因用户的过错或提议,实际提供的服务和/或产品的数量超过了合同条款规定和/或通过控制面板订购的数量,运营商有权要求用户(并向用户追缴)所耗资源的额外费用;
3.2.2 运营商有权依赖用户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3.2.3 若用户未足额支付费用和/或在运营商账户系统中个人账户余额为负,运营商有权立即执行(无论是否预先通知,并由其自行决定)暂停提供服务,和/或关闭用户的软件及硬件设备,和/或屏蔽相关资源(网站、Web 邮箱),和/或封禁用户账号(登录名和密码)和/或其他用户信息,直至欠费付清为止;
3.2.4 若逾期付款超过 30(三十)个日历日,运营商有权立即执行(无论是否预先通知,并由其自行决定)删除相关资源(网站、Web 邮箱)和/或用户的其他信息及数据;
3.2.5 若用户逾期支付欠款超过 6(六)个月,运营商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2.6 运营商有权在提前 15(十五)个日历日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让给另一家运营商。同时,运营商有权通过电子邮件将该通知发送至用户在控制面板中指定的邮箱地址;
3.2.7 运营商有权委托第三方代表运营商并由运营商承担费用签订合同;
3.2.8 运营商有权委托第三方代表运营商与用户进行结算;
3.2.9 运营商的其他权利详见本合同及其附件;
3.2.10 运营商仅能将获取的信息用于本合同第 10 节所规定的目的。
3.3 用户承诺:
3.3.1 在运营商账户系统中注册,并根据系统注册规则提供所有要求的必要数据、信息和文件。用户在运营商网站上注册即表示同意运营商收集、存储和处理其个人数据,以便获取相关服务;
3.3.2 按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及时验收并支付运营商的服务费用;
3.3.3 自行监控运营商账户系统(控制面板)中个人账户的状态并及时充值;
3.3.4 自行监控并及时从运营商处获取账单(税务发票)、验收单及其他财务会计文件;
3.3.5 及时向运营商提供其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材料、文件和信息(数据);
3.3.6 至少每周查看一次运营商网站上发布的与服务及产品提供相关的官方信息;
3.3.7 发生技术问题时,通过运营商网站上的工单系统和/或发送邮件至 info@onehost.kz 立即通知运营商工作人员;
3.3.8 配合运营商代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用户的专业人员及负责人(或其代表)与运营商代表进行洽谈;
3.3.9 妥善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条款;
3.3.10 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注明的其他义务;
3.3.11 在使用运营商网站过程中发现数据有误时,及时修改、补充已提供的信息。
3.4 用户有权:
3.4.1 在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运营商的服务和产品;
3.4.2 根据服务和产品资费标准向运营商订购额外的服务和产品;
3.4.3 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程序放弃先前订购的服务和产品;
3.4.4 用户的其他权利详见本合同及其附件;
3.4.5 有权随时通过运营商网站的 Web 界面访问和编辑个人数据信息。
4.1 用户订购和使用的服务和/或产品的数量(容量)反映在控制面板中。所订购和使用的服务和/或产品的价格根据资费标准确定,并同样显示在控制面板中。
4.2 控制面板中的服务和产品资费以哈萨克斯坦本国货币——坚戈 (Tenge) 标示。
4.3 除合同相应附件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及附件中提及的所有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VAT)。
4.4 消费的服务和/或订购的产品数量仅根据运营商账户系统的数据确定,该数据是向用户开具账单和/或从个人账户扣除已提供服务/产品费用的依据。应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用户的要求,运营商与用户应在每个报告期签署服务/工作验收单。
4.5 运营商有权单方面重新审定服务和产品的价格、修改和/或引入新的资费和/或资费套餐、关闭现有资费和/或资费套餐。
4.6 运营商通过在运营商网站发布消息,和/或在用户办公地点(包括向在运营商账户系统中注册的用户邮箱发送电子通知),告知资费和/或资费套餐的变更、引入或关闭。
4.7 若用户不同意所用资费和/或资费套餐的变更,其有权转用其他资费和/或资费套餐,或立即解除合同。若在变更生效后 10(十)个日历日内,运营商未收到用户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通过控制面板提交的转用其他资费/套餐的申请,则视为用户接受上述变更。
4.8 在运营商关闭用户所使用的资费和/或资费套餐的情况下,用户有权转用其他资费/套餐或立即解除合同。若在资费/套餐关闭后 10(十)日内,运营商未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或转用申请,运营商有权自行决定将用户转入其他资费/套餐,或让用户保留原有的资费/套餐。
5.1 本合同项下的结算由用户在获取服务(访问权限)和/或产品前以预付方式进行。用户可预付不超过 12(十二)个月的预计服务费,和/或预付任何预计订购的产品费用。服务(访问权限)仅在不欠费的情况下提供。产品仅在用户个人账户中有足够余额扣款时提供。
5.2 发生欠费时,运营商有权立即暂停提供服务(屏蔽访问权限)。运营商将在用户提供清偿欠费的证明文件之日起 24 小时内恢复提供服务。
5.3 运营商可自行决定以信用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产品并随后开具账单,用户承诺在账单开具后 3(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账单。若逾期支付,运营商有权立即暂停提供服务,并/或按每日 0.1% 的比例向用户收取违约金。
5.4 服务和产品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或运营商提供的其他方式支付,相关信息发布在运营商网站上。
5.5 运营商有权暂停将资金计入用户个人账户,直至用户正确办理支付手续,并/或要求用户确认支付,和/或拒绝接收及计入款项。
5.6 支付日期以资金到达运营商结算账户的日期为准。
5.7 用户对其支付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当运营商银行账户信息或支付方式变更并在网站公布后,用户应对按旧信息或旧方式支付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8 用户有权随时通过控制面板开具不超过运营商规定限额的任意金额预付款账单,并将其打印及支付。
6.1 服务提供和/或产品交付的期限以及各阶段的期限由运营商设定。
6.2 运营商按支付日期开具服务/工作验收单。
6.3 用户应在收到服务/工作验收单后 10(十)个日历日内,将签署后的副本寄回给运营商。
6.4 若对验收单有异议,用户承诺在收到验收单后 15(十五)个日历日内,通过挂号信(附回执)的方式通知运营商。
6.5 若在验收单于控制面板发布和/或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后 30(三十)个日历日内,运营商未收到正当的异议通知,则视为服务和/或产品已按质按量提供,并已被用户接受,验收单视为已被用户签署。
6.6 用户有责任自行监控并及时获取运营商提供的账单、验收单及其他财务会计文件。
7.1 对于未能履行或未能妥善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双方应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承担责任。
7.2 本合同未约定的双方责任,应按照运营商账户系统的注册规则确定。
7.3 如果用户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条款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的要求,运营商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7.4 如果用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导致服务暂停的违约行为,运营商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用户的合同,且不予任何补偿。
7.5 用户同意,若第三方(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且该服务部分或全部通过运营商服务/产品实现的第三方)提起诉讼,用户应确保运营商免于承担相关责任。
7.6 运营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用户的间接损失承担责任。“间接损失”概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损失、利润损失、预期储蓄损失、业务活动或声誉受损。运营商仅对经文件证明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实际损失的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用户为该服务/产品向运营商结算账户支付的最后一次单笔款项(预付款)的金额。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为个人、家庭、家居及其他非商业用途使用运营商服务和产品的自然人用户(若为商业用途使用服务和产品,用户必须在运营商账户系统中注册和/或重新注册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7.7 支付罚金并不能免除双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7.8 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其他双方责任,其金额和承担方式应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7.9 如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对特定类别的用户设有强制性规则,且这些规则规定的运营商责任依据和限额与本合同及其附件不同,则应对此类用户适用法律规定的规则。
7.10 如果用户使用的硬件、软件资源或互联网带宽资源超过了服务框架内提供的限制,运营商保留建议用户转为其他服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资费套餐)的权利。
7.11 用户在服务框架内放置的所有信息(包括用户的软件、数据库、电子邮件地址)均归用户所有。运营商不监控用户在服务框架内放置的信息内容,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7.12 运营商不保证服务绝对不间断或无错误,也不保证用于提供服务的硬件、软件或任何其他材料不含系统错误、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组件。运营商将尽一切合理努力和措施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7.13 运营商不对互联网整体及其各部分的正常运行、与运营商自身资源无关的通信线路质量及其对用户的可用性承担责任。
7.14 运营商不控制通过互联网可获取的信息流(其中可能包含用户不希望看到的材料,特别是露骨色情内容或对用户个人具有侮辱性的信息),且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7.16 对于用户因发布信息和/或使用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进行的其他行为而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运营商不承担责任。
7.17 用户承担通过服务使用互联网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包括对互联网上通过服务获取的任何意见、想法或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用性,以及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属性进行评估的责任。
7.18 双方承诺,一旦发现任何已知或涉嫌侵犯服务相关数据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对方。若发生确定的信息安全漏洞,双方应立即向对方提供其拥有的关于攻击源及其活动的所有信息。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制止非法活动,包括在消除安全漏洞原因前暂停提供服务。
7.19 若第三方(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权力及管理机关、其主体及地方自治机关,以及任何社会组织)因用户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输和/或接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实际或涉嫌侵犯个人及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违背道德规范或公共秩序而向用户和/或运营商提出任何要求、索赔或诉讼,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7.20 用户对自身密码的安全性以及因未经授权使用密码而可能导致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因第三方过错导致的登录名和密码被盗,客户有权向运营商提交更换登录名和密码的申请,且必须附上确认支付服务费用的相关财务凭证。运营商对导致盗窃的第三方行为不承担责任;客户应向相应的调查和执法机关申请追回因被盗时间产生的损失。
7.21 为解决在确定用户因非法使用互联网而产生的过错时的技术问题,运营商有权独立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作为专家。
7.22 运营商有权在运营商的技术资源上进行必要的计划性维护和修理工作,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非计划性工作,期间可暂停提供服务。
7.23 如果向特定用户提供服务会损害运营商网络的整体运行(例如网络攻击)以及向其他用户提供服务的质量,运营商有权暂停服务或拒绝提供服务。
7.24 在下列情况下,运营商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且不退还未使用期间的剩余金额:
7.25 在下列情况下,运营商有权在查明所有事实前暂停提供服务:
一旦发现上述使用服务的情形,运营商保留拒绝提供服务且不退还未使用期间剩余金额的权利。
8.1 如果由于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方既无法预见也无法通过合理方法防止的非常事件导致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项下义务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双方可免除责任。此类情形特别包括:自然灾害、恐怖袭击、军事行动、自然和工业灾难、内乱、电信或能源网络故障、第三方的非法行为、恶意软件的影响、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阻碍双方履行义务的禁止性法令、阻碍双方履行义务的其他法律变更,以及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8.2 发生第 8.1 条所述情形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在发生后不晚于十四(14)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附上相关证据。未及时通知将导致受影响方在随后失去以该情形为由免除责任的权利。
8.3 如果不可抗力情形持续超过一(1)个月,本合同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满一(1)个月后视为终止。
9.1 可能发生的所有分歧或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
9.2 如果通过诉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则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提交至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市 (Ust-Kamenogorsk) 仲裁法院审理(如果用户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者提交至运营商所在地普通管辖法院审理(如果用户为个人)。
9.3 用户对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索赔,运营商仅接受书面形式,并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9.4 在确定用户因使用互联网时的非法行为而产生过错的技术问题上,运营商有权独立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作为专家。若确定为用户的过错,用户应承担专家鉴定费用。
10.1 运营商仅收集、处理和存储为向用户提供服务和产品所必需的个人数据。
10.2 运营商将用户的个人数据用于以下目的:
10.2.1 识别用户身份,以便办理订单和/或签订服务合同;
10.2.2 处理和接收用户的款项;
10.2.3 向用户递送邮政信件;
10.2.4 为用户提供有效的客户支持;
10.2.5 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10.2.6 与用户联系,包括发送有关提供服务的通知、请求和信息,以及处理用户的请求和申请;
10.2.7 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使用便利性、开发新功能和服务;
10.2.8 告知用户正在进行的活动和促销;
10.2.9 基于非个人数据进行统计及其他研究,并优化广告信息。
11.1 双方约定,用户(或其代理人)在控制面板中执行的操作将相应地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及条款。在用户提供有关控制面板操作权限代理人变更的信息之前,该人员被视为用户的合法代表。由运营商确认的控制面板书面信息是合同条款变更的有效证据。
11.2 运营商仅有权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披露用户信息。
11.3 若针对用户资源的信息内容产生索赔,用户特此同意运营商向第三方披露其个人数据(针对个人)和联系信息,以便用户与第三方之间直接协商解决争议。
11.4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资费,用户通过本合同授权运营商代表其进行域名相关操作,例如将域名的技术维护转移至其他注册商。
11.5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 395 条,本合同为公开合同。除法律及其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为特定类别用户提供优惠的情况外,公开合同的条款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
11.6 禁用 Cookies 可能会导致无法访问网站中需要授权的部分。
11.7 运营商网站会收集用户 IP 地址的统计数据。该信息用于识别和解决技术问题,并监控财务支付的合法性。
12.1 本合同自用户按约定程序接受条款(承诺要约)之日起生效,即自用户在运营商账户系统中注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当前自然年年底。
12.2 如果双方均未在日历年结束前至少 30(三十)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同,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下一个日历年。同时,运营商有权通过电子邮件将此类声明发送至用户在控制面板中指定的邮箱。
12.3 合同期限的自动顺延是无限期的。
12.4 运营商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但须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在预计解除日期前至少 30(三十)个日历日通知用户。同时,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前完成必要的结算。
12.5 运营商有权单方面变更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条款。运营商将通过在网站发布通知、变更内容和/或新文件的方式告知用户。
12.6 若用户不同意变更内容,有权立即通过书面通知运营商解除本合同。若变更生效后 10(十)个日历日内,运营商未收到用户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则视为用户接受上述变更。
12.7 用户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放弃运营商的服务,但前提是必须向运营商补偿截至解除时实际产生的费用。
12.8 合同提前解除时,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外,运营商将根据用户的书面申请退还其个人账户中的未使用资金。退款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且需提供付款证明。运营商不根据用户要求将退款转给第三方。
12.9 根据用户的书面申请,运营商应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暂停向用户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用户须按此类情况下的资费标准支付申请中所述时期的费用。
12.10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自动终止或由运营商单方面解除:
12.10.1 若用户系统性(三次及以上)违反本合同和/或其附件条款,运营商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不予任何补偿(个人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运营商将通过电子邮件向用户发送通知,单方面解除合同。
12.10.2 若因用户违约导致服务暂停、设备关闭、资源屏蔽和/或账号封禁的情况自用户收到邮件通知之日起持续超过 6(六)个月,运营商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任何补偿(剩余资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运营商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户,单方面解除合同。
12.11 在用户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解除。用户的下列行为或不作为被视为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
12.11.1 用户在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负数后的 30(三十)个日历日内未进行充值(支付合同费用),且未通知运营商付款期限。在此 30 日内,用户的资源(网站、邮箱)及其他信息和数据将予以保留。超过此期限后,若相应资费套餐未另行规定,用户的资源和所有信息及数据将被删除,运营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11.2 用户主动关闭服务后的 30(三十)个日历日内(除非用户申请中另有说明),用户的资源及数据将予以保留。超过此期限后,所有用户信息将被删除,合同自动终止。运营商对此类删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11.3 对于“虚拟专用服务器 (VPS)”服务,若用户主动关闭,资源及数据将保留 30(三十)个日历日。逾期后数据将被删除,合同自动终止。运营商对此类删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12 运营商有权在本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2.13 本合同可经双方协商一致随时解除。
“ONELAB 网络工作室”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TOO «Web-studio ONELAB»)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市,30 Gvardeyskoy Divizii 街,24/1 号,205 室。
执行董事:Leonov I.A.(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银行账户信息:
“ONELAB 网络工作室”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商业识别号 (BIN):181040021416
注册地址:F02G1Y7,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哈萨克斯坦州,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市,Dmitriya Mendeleeva 街 5 号,2 号非居住空间
银行账号 (IIK):KZ58601A151003980111
银行识别码 (BIK):HSBKKZKX,哈萨克斯坦人民银行股份公司 (JSC "Halyk Bank of Kazakhstan")
受益人代码 (Kbe):17
info@onehost.kz
订单与行政事务咨询:
info@onehost.kz
技术支持咨询:
support@onehost.kz
付款相关咨询:
buh@oneit.kz
联系电话:
移动网关:
+7 700 700 71 77
阿拉木图:+7 (727) 347-01-01
阿斯塔纳:+7 (7172) 97-21-08
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
+7 (7232) 91-95-12
莫斯科:+7 (499) 403-34-92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7 727 31 00 256